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著。
from 加拉太書二章十九節
從小就被教導紅燈停、綠燈行,那麼請問:在沒有人的半夜,如果遇到紅燈,我應該是停還是行呢?
身處教會,我常常會聽到,或是看到一些很有趣的問題,像是「我去夜店可以不可以?」、「我抽個煙可以不可以?」。問這些問題的人,其實有很不錯的地方,就是他們自己私底下都有做功課,私底下都有查找了聖經,非常瞭解聖經是沒有寫的,沒有寫夜店到底可不可以去,也沒有寫不能抽煙,所以應該就是可以囉?問問看,找個牧者來背書一下。我以前會直接說「不可以」,但是因著老練的關係,我不會直接的說,反而是問他一些問題,紅綠燈便是我常用的比喻之一。
「沒有人的半夜,闖個紅燈應該沒有關係吧?」、「我都闖了那麼多次紅燈了,你看我還活得這麼好。」若是從造成別人或是自己的損害來看,確實闖紅燈這件事是可以因為時空而變化的,半夜沒有人,自己停在紅綠燈下不是反而危險嗎?如果我們遵守的交通規則,如果只是有時候適用就好,那麼這樣的規則就是聖經中的律法。在聖經中,我們知道遵守律法的行為,不管你最後有沒有闖紅燈,人生通達的道路都不是神所喜悅的!對,我沒有說錯,有闖紅燈的人就不用說了,而那些半夜遇到紅燈也停車的人,有的人是怕惹事、有的人是怕交通違規的罰單、或是覺得自己很棒,能夠在沒有人的情形下遵守規則,可惜的是,這些人也同樣得不到上帝的認可。
「我都半夜停車了,怎麼神還不喜悅我呢?」半夜遇到紅燈停車的你,你的行為是好的,但是確實離神的喜悅還差了很遠。半夜的停車,我們應該知道的是,上帝是造物者,祂的全能造了這個世界;祂的全能造了台灣;祂的全能也造了台灣的交通規則。我踩了煞車,是因為我曉得律法或是規則的背後,有一位神,而我如此做是為了要敬畏神,除了敬畏神,也還是敬畏神。我的生活是,我敬畏神到一個地步,不只是紅燈停,我若是在沙漠中看到有人要通行,我也要停,因為車停是為了保護其他的人,而我深深知道,紅綠燈只是個工具而已,神創造它的用意是要我們學會尊重所有的用路人。
一個有紀律的開車人,交通規則對他來說,有也好,沒有也罷。你可以給有紀律的開車人看交通規則,但是他只會覺得,這些規定不用別人來告訴我,他平常開車就已經在遵守交通規則了,紅綠燈不是在路口才有的,他心裡也有一個指揮他的紅綠燈。
耶穌曾為抹香膏的馬利亞,向門徒說:「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,只是你們不常有我。」《聖經》中有很多救濟窮人的規定,三年一次、七年一次等,不是救濟窮人不重要,而是耶穌認為有更重要的事,就是要時時與耶穌同在。可惜,今日的基督徒從來不把耶穌的話聽進去,成為心裡的紀律,反而很多像那些只遵守律法的門徒,我問,到底是律法重要,還是耶穌重要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