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
from 出埃及記 20章12節
受到中華文化的影響,在台灣,孝順是十分被重視的倫理價值。由於父母與子女的連結非常緊密,父母投射於子女的期待與子女該如何與父母互動,是時常被討論的議題。以傳統的眼光來看,光宗耀祖、傳宗接代,似乎是孝道中不可或缺的要素,但是,所謂的孝順,本質就是那樣嗎?每個人都必須事業有成、家庭圓滿,才算的上是盡了孝心嗎?會不會,我們其實把孝順想的太過複雜,總以為那是難以企及的成就,是要以不凡的建樹榮耀父母,因此喪失了與父母相處的時間?會不會其實父母所想要的,只是孩子的快樂、和孩子相處時的歡笑時光呢?
在聖經中,我看到的孝心更加簡單──不要忤逆、使父母快樂。箴言說:「咒罵父母的,他的燈必滅,變為漆黑的黑暗。」、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,父母是生養、教導我們的人,若我們以輕蔑反抗他們,以惡毒的言語傷害他們,他們該有多麼痛心?即便平時接待他人都和善熱情,表面上一派和樂,若在他人看不到的地方對家人如此殘酷冷淡,這也算不上是有德行的人,而只是虛偽,是忘記了感恩與愛。
「你要使父母歡喜,使生你的快樂。」我想,父母的快樂,並不來自孜孜矻矻、鎮日汲汲營營於求成就的兒女,也不來自表面光鮮亮麗、私下卻冷淡的兒女。就算只是平凡踏實的普通人,只要騰出時間來陪伴父母,擁有值得驕傲的正直品德,一舉一動能讓父母感受到對他們的愛,哪怕只是日常生活中微不足道的小舉動,那應該就是值得讓父母安心、驕傲的孝順孩子了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