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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s by cybereros

♥ 喜歡文字、電腦、旅遊,熱愛新奇的事物,相信愛能改變一切;當然,更喜歡耶穌

服事受傷以後

你們該彼此勸慰,互相建立,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。

from 帖撒羅尼迦前書 5章11節

爭吵發生在一天的深夜,巴拿巴去找保羅討論第二次的短宣事情。巴拿巴想要邀請表弟馬可一起出發同工,但是保羅堅決反對。我沒有在場,但是從聖經的語句中發現,「甚至彼此分開」,可以想見當時爭吵的劇烈。

保羅會這樣說也不是沒有原因,因為保羅覺得馬可是個不可靠的人,在第一次的短宣過程裡頭,馬可忽然逃跑回家,逃跑的原因從聖經上無法判斷,但是可以確定的是,馬可這樣做無疑讓保羅心灰意冷。保羅對於馬可這個人也不是從單一逃跑事件來判斷,有一次,在馬可家裡聚集了耶穌的門徒,有一百二十名,這是一個著名的聖經歷史事件,因為那一次聖靈從天降下,馬可的家後來被稱之為馬可樓,更有甚者,也有學者認為,耶穌受難前被抓的客西馬尼園也是馬可所有,因此,主被捉拿這件事,馬可比誰更清楚,但是令人匪疑所思的是,耶穌被捉的那一夜,馬可可能還在宿醉當中,「有一個少年人,赤身披著一塊麻布,跟隨耶穌,眾人就捉拿他。他卻丟了麻布,赤身逃走了。」(馬可福音14:51~52)。

爭吵發生在一天的深夜,這個爭吵也帶出了兩種不一樣的結局。馬可從巴拿巴的口中得知,保羅拒絕他之後,並沒有影響到他的屬靈歷程,他知道從前的他,是個半調子,他雖然常常在教會裡服事主,然而私底下的他,只是活在人家口中的好基督徒。他自己知道,他之前連媽祖繞境的動力都沒有,之前的他曉得,如果今天耶穌來了,要他跟著耶穌來繞境,他也會考慮半天。但是,他相信神,神會帶領他走出不一樣的人生,他雖然有失敗、被拒絕,但是他沒有放棄神會在他身上做奇妙的工作。從後來的聖經得知,他和保羅和好了,曾經半調子的他,因為聖靈的感動,他也是第一個寫完福音書後交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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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堂與地獄的距離

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,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,我在哪裡,叫你們也在那裡。

from 約翰福音 14章3節

每個宗教都有自己定義的天堂與地獄,我看,就屬基督教的天堂與地獄的距離最短,短到令我咋舌,短到讓我不相信那是真的。

先說地獄到天堂的距離。有一位和耶穌同釘十字架的死刑犯,他和耶穌一樣,是三位同時受死的囚徒。當另外一個囚徒譏誚耶穌的時候,他起來為耶穌說話,臨終時,他跟耶穌說,「耶穌啊,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記念我!」,耶穌回答他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: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!」(路加福音23章43節),從囚徒的起意悔改,到耶穌的記念,只經過了三節的經文,用尺量一下這三節的距離,大約只有1公分左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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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雄論

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

from 腓立比書 2章8節

每一個基督徒應該都有這樣的疑問:「上帝既然創造了萬有,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把撒旦擊倒呢?」這樣的問題在解經書上、網路上都很容易找到答案,我欣賞別人的答案,但是我始終沉緬於我的英雄論,那是我自己最深處對主的愛慕。

國小的時候喜歡的英雄是一頁書,他是布袋戲中的主要人物,與素還真同為正道上的兩大支柱。我對一頁書的迷戀,除了他身為正道外,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戰役就是,他有一次身負重傷,但是他自己心中的義憤填膺難以平復,於是他不顧自己的重傷,前往敵窟應戰。一頁書的那一次戰役大獲全勝,雖然單槍匹馬,卻把敵窟翻了二翻。「世事如棋、乾坤莫測、笑盡英雄」,一頁書曾經是我心中的英雄,容不下其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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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與失

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?

from 馬太福音 16章26節

國中時期的國文段考,每當我遇到反義詞的考題時,心裡都有莫名的興奮,興奮是因為我功力還算高,可以答得很精準、很老練。例如厭棄之於懷踹、例如名副其實之於葉公好龍等。

慢慢老成,生活中不再能夠遇到反義詞的考題,自己對於這種沒有反義詞的生活有點若有所失。偶爾翻開教育部部頒的國語辭典,可以查得到反義詞往往都有其正確的語彙範圍,夜深飲茶而反思,曾經對於反義詞老練的我,自己卻在人生的許多反義詞裡,好像變得越來越難以抓到字的精義,甚至於對字不再機敏。這是對一個喜歡反義詞的人很大的打擊。

我的病徵可以在《聖經》找到蛛絲馬跡。在《聖經》有兩個描述得與失的人,你在看完他們的故事之後,再幫我想想他們的生命到底是得、還是失?在《路加福音》裡,有一位少年得志的軍官,他因為信仰遵守了許多的誡命,也為自己累積了許多的財富,是個一輩子都活在豐盛裡的人。然而有一天,他覺得他的生命中還少了永生,於是他找到了耶穌,並向耶穌詢問怎麼做才能進入神的國。耶穌回答他說:「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他一聽就憂愁,因為他的財寶很多,多到他覺得永生是種便宜的東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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遲到

耶穌對他說:你因看見了我才信;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。

from 約翰福音20章29節

聚會的遲到算不算是一種罪呢?有時候遲到習慣了,早到反而成為一種奇怪。《聖經》約翰福音中的一章,剛好說到了門徒的遲到,遲到看起來好像不構成罪,但是卻有其嚴重性。在約翰福音第20章中,我看到了不論是生命成熟的門徒,如彼得、約翰,還是對耶穌多疑的門徒,如多馬,都因為遲到的關係,造成他們生命中很大的虧損,這樣的虧損有些甚至是無法彌補的。可笑的是,無法彌補的故事結局在現今的聚會裡不發生作用,我常常看見,明明聚會的時間到了,有人是馬不停蹄、有人是姍姍來遲,但是不管是哪一種的遲到,遲到對於他們來說,不是很重要的一件事。

先說彼得和約翰的遲到。這兩個生命成熟的門徒,因為馬利亞的提醒才知道跑去看耶穌的墳墓,但是他們到了耶穌的墳墓後,因為看不見耶穌的屍體才真正確認耶穌已經復活了,他們的信心被細麻布所堅立。可是,遲到的他們也早退,他們的來,只是為了確認馬利亞所說的是真的、耶穌的復活是真的,但是他們並不像馬利亞一樣,懇切的找尋耶穌,以致於故事的發展是,早到又晚退的馬利亞看見的耶穌,耶穌親自向她來顯現,也親自安慰了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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