願他用口與我親嘴;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。
from 雅歌書1章2節
愛情這個命題,如果要一開始要取得寫作上的優勢、吸引眾人的目光,往往有一個潛規則在裡面,這條潛規則是,相愛的兩人必須處於一個不對等的情形下,彼此願意相愛!這樣的愛情對於讀者的我們,很容易留下深刻的印象,歷來的故事太多,而《聖經》中的路得記便是其一。
老一輩的人,常常對於感情的問題,會掛在他們嘴邊的是「門當戶對」這四個字。可惜,真的門當戶對的兩個人,縱使愛得再深、愛得火熱,也沒有辦法得到作家的垂青。並非愛情在門當戶對的兩個人裡頭,就變質不是愛了,而是這種門當戶對的愛比起不門當戶對的愛,顯得有些反掌折枝,愛情若不是走得坎坷、走得崎嶇,愛就好像失去了那麼一點點味道,低俗一點,愛就好像那些喜歡吃燒酒螺的人們,有時候不僅僅是吃螺肉,也要配著吸吮的聲音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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