助人的意義

凡事不可結黨,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,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

from 腓立比書 2章3節

無論是何種宗教,就是普世的道德教訓,都勸勉人要伸出援手,幫助他人,「要愛鄰如己」,要如愛神一般,也用博愛去愛所有人。然而,在行善之時,有些人的心思卻不似這樣純真了:有的人把行善當作炫耀的手段,要他人敬重;有的人依恃自己多行義舉、品德正直,反而輕視起其他人。一旦心思不再純良,即便作了再多善事、幫助了多少人,那人的義舉也不能再說是義舉了。行善本是基於自身的德性與愛,不求回報、主動的行為,如今若淪為求敬重的手段、分裂他我的工具,非但已不能體會到助人純然的喜悅,恐怕害處還比助人更大。

那些因為自己多行善而藐視他人的人,耶穌已用法利賽人與稅吏的比喻告訴我們了:「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」個人修養品德,本是為了自己,與他人並不相干,而行善自然也是如此,無非是有能力的人願意無私奉獻,豈能因為自己品德高尚,而用此以丈量他人、看輕他人呢?這不僅已違背行善的本質,且若因此自視甚高,反而會招來厭惡,分裂自己與他人的感情,又有甚麼好處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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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自己的主人

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,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侍奉神,又侍奉瑪門。

from 馬太福音 6章24節

多數的我們,汲汲營營、忙忙碌碌的工作。工作,雖也有貢獻己才、實現自我的意義,但主要也是為了賺取所得,支持生活。這樣一點一滴地積累,慢慢地,積蓄越來越多,本應該是有空閒、後盾能追求其他事務的時候,但考驗與誘惑卻也隨之而來。

擁有了許多財富後,因為有了滿足物慾的媒介,一旦無法堅定內心,便可能開始受慾望驅使,滿足自己的感官享受,而嘗試過後,又會食髓知味,漸漸地耽溺在物質快樂中無可自拔。如此一來,不僅無法掙脫慾望的牢籠,也無法跳脫財富的陷阱了。在財富之上,又想累積更多財富,貪欲在心中萌芽,惡也就應運而生:開始不捨得與他人分享、貪求財富、對他人冷漠以對、不擇手段……等等。「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,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。」一旦落入這個境地,即便僥倖以不義獲得鉅富,卻必須活在恐懼敗露的戰慄中,豈能安然的享受財富?再說,在行不義之事、臣服物慾之時,心靈便已經窮困了。窮困的看不見其他更重要的事物,也早已把神的教誨拋諸腦後。贏得的只是短暫的快樂,卻失去了心靈的平穩、他人的愛與尊重,這樣的交換,又是否值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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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們攬鏡自照

父親對他說:「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。」
from 路加福音 15章31節

「眼睛是身體的燈。要是你目光單純,全身就都光明;要是你目光邪惡,全身就都黑暗。要是你裡面的光原來是黑暗,那是多麼黑暗啊!」眼睛,是引領我們看見的窗口,由此我們被外在景物刺激,進而引發思想與情感,驅使身軀做出相對的反應及行動。若是看見好的,我們就將往光明靠近;然若凝視著黑暗,那慾望就油然而生。

但是,很多時候,我們的眼睛總還是注視著身外的人、事、物──尤其是貪看那些幸運之人,以及他們意外獲得的珍寶。就連我們最親近、珍愛的兄弟姊妹也不例外:當他們中獎、獲得升遷、被稱讚時自不必說,甚至只是尋常的相處,都有可能懷疑父母偏愛手足。一旦看見這副景象,我們很難不升起一股沒來由的忌妒與不平。為什麼是他們?為什麼不是自己?執著於得失與比較的我們,就這樣為了所見的「不公平境遇」憤恨難平,不願意大方而真誠地與親愛的親友分享喜悅,反而在暗處陷入灰暗的情緒之中,無可自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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習慣的重要

他是個虔誠人,他和全家都敬畏神,多多賙濟百姓,常常禱告神。

from 使徒行傳 10章2節

人有好習慣是非常省力的,又是在邪惡世代中的保守。

我喜歡哥尼流,他的習慣是「多多」賙濟百姓,「常常」禱告神,神最後不僅保守他,更是保守他的全家,也再一次的證明,人的日子如何,力量也必如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