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親對他說:「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。」
from 路加福音 15章31節
「眼睛是身體的燈。要是你目光單純,全身就都光明;要是你目光邪惡,全身就都黑暗。要是你裡面的光原來是黑暗,那是多麼黑暗啊!」眼睛,是引領我們看見的窗口,由此我們被外在景物刺激,進而引發思想與情感,驅使身軀做出相對的反應及行動。若是看見好的,我們就將往光明靠近;然若凝視著黑暗,那慾望就油然而生。
但是,很多時候,我們的眼睛總還是注視著身外的人、事、物──尤其是貪看那些幸運之人,以及他們意外獲得的珍寶。就連我們最親近、珍愛的兄弟姊妹也不例外:當他們中獎、獲得升遷、被稱讚時自不必說,甚至只是尋常的相處,都有可能懷疑父母偏愛手足。一旦看見這副景象,我們很難不升起一股沒來由的忌妒與不平。為什麼是他們?為什麼不是自己?執著於得失與比較的我們,就這樣為了所見的「不公平境遇」憤恨難平,不願意大方而真誠地與親愛的親友分享喜悅,反而在暗處陷入灰暗的情緒之中,無可自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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